6月1日起便利超商可代收行政執行滯納稅款案件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逾期未繳納稅款,受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案件,為方便納稅義務人就近繳納,自97年6月1日起如滯納稅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可持行政執行處函寄之繳納通知書至統一、全家、來來(ok)及萊爾富便利商店繳納。
  稅務局說:便利超商代收行政執行滯納稅款之稅目包括綜合所得稅、營業稅、汽(機)車使用牌照稅(外字牌除外)、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及娛樂稅,增加此一24小時全天無休的繳納管道,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可以選擇使用以節省寶貴時間,並儘速完成繳納行政執行滯納稅款,民眾如還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