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鎮地區家電業之營業人,請趕快自行檢視有無短漏報銷售額或虛報進項稅額,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為加強營業稅稽徵,防止逃漏,已訂定各稽徵所辦理97年度營業稅自行選案查核作業計畫,各稽徵所正積極針對轄區特性,自行擬訂選案查核範圍,展開查核作業。
該局前鎮稽徵所指出,邇來發現其轄區內部份經營家電業之營業人,有短漏報銷售額暨取得不實或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等之情形。為維護租稅公平,該所依據前述之選案查核作業計畫預定自97年7月1日起對家電業之營業人展開查核作業,並請家電業者自行檢視,如有短漏報銷售額或虛報進項稅額等情事,務必於97年6月30日前自行補報繳營業稅,若逾期經查獲違漏情事,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論處,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1倍至10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該所再次提醒營業人注意自行補報繳營業稅之期限,以免遭受處罰。【#642】

新聞稿提供單位:前鎮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張惠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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