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納稅義務人提高警覺,勿將稅款匯入他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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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6年度綜合所得稅採用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稅案件,稽徵機關已於本(6)月進行提兌扣款,納稅義務人可向指定扣款金融機構或郵局補登存摺或電洽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是否扣款成功。
該局說明,國稅局已於97年6月分批次陸續進行稅款提兌作業,惟部分納稅人因帳戶存款不足、帳號填寫錯誤或帳戶已結清等致稅款提兌無著,請發現尚未扣款成功納稅義務人儘速和戶籍地之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連絡,以利後續補繳事宜。
該局呼籲目前綜合所得稅採用繳稅取款委託方式,是由民眾把稅款存入本人指定之帳戶,以供稅捐稽徵機關提兌,國稅局不會要求民眾將稅款匯入其他人帳戶,請納稅義務人提高警覺,勿將稅款匯入他人帳戶,以免受騙上當。
(聯絡人:大安分局鍾課長;電話23587979分機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