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4月份營業稅退稅已入帳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4月份營業稅退稅案件已於97年6月16日完成退稅作業。
該局指出,臺北市轄區97年4月份營業稅退稅案件共12,678件,總金額94億5千餘萬元,其中直撥退稅案件計9,298件,已於6月16日將退稅款撥入營業人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以支票退稅案件計3,380件,於6月23日寄發國庫支票,營業人收到國庫支票後,請儘速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提出交換兌領。
該局說明,使用直接劃撥退稅者,退稅款於退稅日自動撥入指定帳戶,將較國庫支票退稅者提早領到稅款,可充裕運用資金,且不必擔心郵寄支票遺失或因遷址而收不到退稅支票及節省前往金融機構提兌時間。
該局呼籲,設籍於臺北市之營業人,就近向該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索取「營業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或自該局網站下載(http://www.ntat.gov.tw/便民服務/稅務書表下載/營業稅)前揭同意書,填妥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後,送交營業地址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營業稅直接劃撥退稅相關事宜,省時又方便。
(聯絡人:徵收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