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不繳有被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之虞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因欠稅未繳,接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傳繳通知書時,千萬不可置之不理,如果財務確有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時,可向行政執行處申請分期繳納。否則除可能被限制出境外,亦有被聲請拘提管收之虞,屆時所欠稅捐不但不能免責,還得被限制遷徙自由或行動自由,將得不償失。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稅捐繳款書時,應注意繳納期限,如期完納稅捐。對於稅捐如有疑義,應儘速洽寄發單位查明,或於規定期限內申請行政救濟,以維權益。【#636】
新聞稿提供單位:新興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鄭玉英 聯絡電話:(07)236-7261#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