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加裝自行車「攜車架」,應課徵貨物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近來受到休閒風與節能減碳影響,騎自行車成為國人風行活動之一,許多汽車後方或車頂安裝「攜車架」加掛了自行車,以便能在青山綠水間騎車遨遊。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汽車加裝自行車「攜車架」,改裝價格在10,000元以上,應課徵貨物稅。
按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規定,汽車車輛類的課稅項目,含各種機動車輛、各種機動車輛之底盤及車身、牽引車及拖車。而攜車架為上述車身課徵標的,若屬新車裝配出廠,應按整車價格計課貨物稅;如屬使用已稅車輛加(改)裝,按現行規定,其加(改)裝價格在10,000元以上,就要補徵貨物稅;如果加裝固定式攜車架,不論加裝價格多少,車主還需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身變更登記,財政部基於便民考量,已同意監理機關免查驗所加裝置物架之貨物稅完稅證明。
根據市場行情,目前攜車架的價位從99元到18,000元不等,相信愛車族人士寧願加裝高品質,高價位的攜車架來保護愛車。國稅局提醒您,如果您的攜車架符合上述應課徵貨物稅標的時,記得請安裝廠商向所在地稽徵機關代為報繳貨物稅,如為固定式攜車架,還要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以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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