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補習記得索取繳費收據維護權益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暑假將屆,又是各種海外旅遊團、才藝研習營、語文補習班招生的旺季。鑑於往年旅遊、補習退費糾紛不斷發生,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特別提醒,民眾在報名前應先暸解旅遊、招生業者,是否已獲得有關機關核准設立登記,並於繳費時記得索取收據,以維護自身權益。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補習班、才藝班所開立的收據是屬於銀錢收據,依規定應貼4?的印花稅票,民眾在索取收據時,應留意收據上有無貼印花稅票,或蓋有經稅捐機關核准彙總繳納的印花稅總繳戳記。

近年來國人利用暑假出國旅行已蔚為風潮,該處表示,在與旅行社簽訂的旅遊合約書中,如約定代辦出國手續、安排旅遊相關的交通運輸、餐膳、住宿、遊覽、接送、隨團服務等事項,其均屬代收轉付性質,係屬委任契約,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另外,旅行社所開立代收機票及住宿等費用的代收轉付收據,是屬於兼具營業發票性質的銀錢收據,也免貼印花稅票。

該處進一步表示,代辦遊學、留學及移民委任合約書,如於契約內規定,必須完成一定的工作,例如翻譯文件等等事項,始得請求報酬,則屬於承攬契約,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4款規定,應貼1?印花稅票。

民眾對印花稅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處電話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服務,也可至該處網站http://www.tpctax.gov.tw/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