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用地申請事宜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你知道每年的7月1日至7月31日是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用地申請的時間嗎?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如果土地經認定為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者,徵收田賦;因田賦目前停徵中,實質等於免稅。
依據「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要點」規定,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用地之受理申請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申請單位為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範圍為非都市土地為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及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未完竣區、依法限制建築區、依法不能建築區、公共設施保留地等實際做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曬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業使用之土地。詳細申辦手續請逕洽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土地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要件,而尚未課徵田賦者,請記得於7月31日前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
如有任何關於地價稅的疑難問題,請以電話洽詢。
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03)9325101~6轉222~228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 (03)9563072~4轉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