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供公共使用 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縣稅捐稽徵處處長謝國堯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房屋之騎樓如係供公共使用,應免徵房屋稅,但如全部或部分白天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則供公共通行者,因未符合供公共使用之要件,不得免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