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金融單位帳戶可申請取消退稅支票平行線或禁止背書轉讓註記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基於便民原則及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收到退稅公庫支票,若受退稅人未在金融單位(銀行、農會、郵局)開立帳戶,而退稅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十萬者,可至該局申請註銷支票「平行線」或「禁止背書轉讓」註記。
該局備有申請書及委託書,本人應持身分證正本、印章及退稅支票申辦,如係委託他人代辦者,則需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辦理。
該局退稅服務專線:089-231600轉分機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