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繳款截止日遇假日可展延至假日結束之次日繳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納稅義務人接到娛樂稅繳款書,繳納期限最後一天如逢星期六、星期日或例假日時,可展延至假日結束之次日繳納;如果繳款截止日非逢假日,則無延期繳納之問題。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各項稅捐截止繳納日期逢星期六、星期日時,因為金融機構未營業無法繳納,繳款截止日可展延至星期一,在星期三當日之前繳納稅款不會被加徵滯納金,如果繳款截止日遇星期五,不是假日,金融機構仍有營業,繳款書如果遲延至星期一繳納,因截限日期已逾2日,會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該局還特別提醒所有娛樂業之代徵人,如期繳納娛樂稅稅款者,按其代徵稅款金額會給予1﹪獎勵金,由代徵人於每次繳納稅款時依規定手續扣領,在上開順延期間內繳納者仍然發給代徵獎勵金;逾期限日繳納就不得扣領獎勵金。
  
  稅務局再次提醒納稅義務人,在收到各項稅捐繳款書時,可別忘了依期限繳納,逾期繳納稅捐,除了依法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外,逾30日仍未繳納者,會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納稅人如果仍然有其他疑問,可以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轉分機223、04-22329735轉分機304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