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將身分證交給非雇主之廠商開立扣繳憑單,以免遭受虛報薪資所得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呼籲,切勿將身分證交給非雇主之廠商開立扣繳或免扣繳憑單,以免遭虛報薪資所得,不僅協助不肖廠商逃漏稅,亦將損及個人權益。
該局表示,部分納稅義務人為謀取小利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身分證交給不肖廠商,遭虛報鉅額薪資所得,至稽徵機關通知其補徵所得稅時方知受害,此時雖提出檢舉,廠商已人去樓空,而轉向法院提出告訴,往往曠日費時,勞心傷神。

該局籲請民眾注意個人權益及賦稅公平,除誠實納稅外,亦應避免成為不肖廠商逃漏稅之工具,切勿將身分證件隨意交付他人,以免增加不必要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