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第2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即將開徵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第2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即將開徵,繳納期間為97年8月1日起至8月10日止,營業人收到繳款書後請依限繳納。
該局說明,營業稅查定課徵提供多元化的繳稅方式,包括:以現金或支票親赴金融機構臨櫃繳納、辦理存款帳戶約定轉帳、自動櫃員機(ATM)繳稅、信用卡繳稅、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線上繳稅等繳稅方式,每筆繳稅金額在2萬元以內者亦可持現金至便利商店繳納,營業人可自行選擇最方便之繳納稅款方式。
該局指出,自96年5月起,開放便利商店繳稅以來,臺北市已有4,800多家小規模營業人採用此項便利的繳稅方式,利用全年無休、24小時營業之便利商店繳納稅款,目前代收據點有統一、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設於臺閩地區各地之營業門市,但營業人到便利商店繳稅須在稅款繳納期限截止日當日24時前,持現金及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稅,逾(延)期繳納案件一律不受理,目前每筆繳稅金額以2萬元為限,納稅義務人需自付每筆6元手續費,繳納稅款後並請保留便利商店列印之交易明細表,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及其他各聯收執,以作為繳稅證明憑證。
該局呼籲,收到97年第2季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的小規模營業人,請把握稅款繳納期限前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聯絡人:徵收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