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案件,將於97年7月31日寄出退稅憑單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表示:9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案件,退稅對象為採用網路申報及97年5月10日前使用人工及二維條碼申報退稅之納稅義務人,該所將於97年7月31日寄出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至97年9月30日截止。該所特別提醒受退稅人,因退稅憑單只到9月30日有效,請受退稅人於接到退稅憑單後,金額在五千元以下者,可持身分證與印章至指定金融機構提領,而金額在五千元以上者,需持往金融機構交換兌領;如果是申報劃撥退稅案件,則依納稅義務人於結算申報書所填載之金融機構帳號劃撥入帳,請受退稅人逕往退稅帳戶之金融機構查詢。
該所並呼籲納稅義務人特別注意,國稅局辦理退稅不會打電話給民眾,要求民眾利用提款卡到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退稅,請納稅義務人注意詐騙集團「假退稅、真詐財」之技倆。
如有疑問請洽:第二股陳股長,聯絡電話:(06)7230284轉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