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預定自97年8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因地制宜選案查核作業,營業人請把握時間於97年7月31日前自動補報補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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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表示:為遏逃漏維護租稅公平及端正誠實納稅風氣,將自97年8月1日起針對累積留抵稅額達3期(含)以上及桶裝瓦斯零售、批發業者展開查核,除加強查核營業人銷售時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外,進貨時是否已依規定取得合法憑證亦為查核重點。
另該所指出,按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如有同法第41條至第45條之處罰及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一律免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得免除其刑。倘營業人涉有相關漏稅情事,請把握時間儘速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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