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筆銷售額未滿50元之交易如何開立統一發票?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示,營業人每筆銷售額與銷項稅額合計未滿新臺幣50元之交易,除買受人要求外,得免逐筆開立發票,但應於每日營業終了時,按總金額彙開1張統一發票,註明「彙開」字樣,並於當期統一發票明細表備考欄註明「按日彙開」。
但岡山稽徵所提醒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或使用收銀機收據者,則不適用彙開之規定。
如有疑問請洽:
第三股刁股長,聯絡電話: 07-6260123 轉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