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已展開,查獲前自動補繳印花稅者可免罰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已展開97年印花稅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今年鎖定環境保護工程、廢棄物清理及營造工程等相關行業,分組同步進行印花稅憑證檢查作業,呼籲業者立即主動自行檢視,以免被查獲時遭處鉅額罰鍰。
稅務局表示:印花稅為機會稅,其性質與底冊稅不同,有無貼花全賴逐一檢查;基於增裕庫收、防杜逃漏、健全稅制,選定縣內轄區營造業,土木、建築、機電、道路、景觀、環境保護工程業,建物裝潢、建築服務、清潔服務,廢棄物清理處理業等列入查核。
稅務局提醒業者應自行檢查前5年內書立應納印花稅之各項憑證,若發現有短、漏貼印花或未銷花之憑證,應儘速補正,以免遭處以5至15倍罰鍰;而印花稅案件,納稅義務人於稽徵機關實施檢查日前已自行補繳稅款者,可免予處罰。因此,建議業者可直接至稅務局及所屬分局或上網(http://www.khtb.gov.tw)下戴印花稅開立申請書傳真或E-Mail至本局開立印花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