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第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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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業於97年7月31日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第2次會議,邀請所有委員及諮詢委員參加,由召集人邱副院長正雄主持。
  本次會議除確認上回成立大會會議紀錄外,亦針對各研究議題預定會議期程進行報告。會中部分委員及諮詢委員建議應就「資本利得」課稅問題進行研究,爰經主席參酌與會代表意見後裁示,將「資本利得」課稅問題單獨成立一個研究議題,請財政部委託學者進行研究。
  針對各研究議題預定會議期程,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各項研究議題原則上依各議題之性質及急迫性,分批於3個月至9個月完成研議,並配合上開完成期限,據以研擬各議題預定提財政部工作會議、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及委員會議討論之期程。目前預計於3個月內完成的有「綜合所得稅簡化稅政之研究」、「營利事業所得稅簡化稅政之研究」、「營業稅簡化稅政之研究」、「疏減訟源之研究」、「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之檢討」等5項議題;預計於6個月內完成的有「賦稅改革目標、願景及稅制整合之研究」、「促產條例租稅減免落日所得稅制改革方案之研究」、「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之檢討」、「遺產及贈與稅制之檢討」、「實施噸位稅之研究」、「所得稅反避稅制度之研究」、「金融商品課稅問題之檢討」、「營業稅相關問題之檢討」、「土地稅及房屋稅減免規定之檢討」及「納稅人權利保護之研究」等10項議題;預計於9個月內完成的有「綠色稅制之研究」、「實施勤勞所得租稅補貼制度之研究」及「經濟特區課稅問題之研究」等3項議題,至於「賦稅改革方案之整體評估」須參據各議題之研究結論撰寫,將98年6月前完成。
  本次會議並由曾副召集人巨威對「賦稅改革目標、願景及稅制整合之研究」議題,提出基本構想。其報告重點如下:
一、曾教授巨威除參考先進國家例如EU、OECD等近年之稅改經驗與發展趨勢,試圖從政府支出與收入變化,各項支出、稅收、直接稅與間接稅、所得稅、營業稅與貨物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債務餘額等占GDP比重的資料,分析我國整體財政與租稅問題,作為研訂我國本次賦稅改革願景、目標與方向。
二、我國政府財政支出規模比先進國家小,且租稅收入占GDP比重比先進國家低;名目企業所得稅率比OECD國家為低,與EU相差不多;個人所得稅率較OECD與EU國家為低;直接稅占GDP比重較間接稅占GDP比重為高,但EU國家直接稅占GDP比重則比間接稅占GDP比重為低;EU國家勞動稅負占GDP比重較資本稅負占GDP比重為高,我國則未有依此稅負分類之比較(但現行資本利得課稅制度的缺失常成為社會討論議題);OECD消費稅占GDP比重有逐漸提高趨勢,我國主要消費稅占GDP比重則呈現下滑。
三、綜合上開資料,稅制改革原則尚應與國家發展理念結合,並重新檢視政府功能與定位、設定稅收與支出目標、進行財政重整、推動「結構式」稅制改革,從直接稅與間接稅結構的調整(例如建制能源稅)、稅率與稅基結構的調整(例如取消促產條例減免稅)、勞動與資本課稅結構的調整(例如考量勞動與資本雙元課稅)、生前與死亡課稅結構的調整(例如設計財產移轉終身課稅)、社會福利與負所稅結構的調整(例如補貼工作貧窮家庭)、營所稅與綜所稅結構的調整(例如以股利免稅法取代設算扣抵法)等機制,建立一結構健全體質優良的租稅環境。
  本次會議另一重點是由曾巨威教授就眾所關注的「促產條例租稅減免落日所得稅制改革方案之研究」議題提出初步報告。由於促產條例將於98年底實施屆滿,相關所得稅制改革方案的妥善規劃及各種可能因應方案的經濟、稅收與稅負分配等影響效果評估相形重要。曾教授指出:
一、以93年稅收為例,取消促產條例所增加的營所稅收約1,483億元,但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減少的稅收約236億元,而對綜所稅扣抵之稅收影響(扣抵率假設為1/3)約415億元,因此全面取消促產條例淨增加的稅收影響數約為832億元。
二、在維持稅收不變原則下,上開所增加的稅收有可能規劃使用或配置於調降營所稅稅率、調降綜所稅稅率、提高綜所稅扣除額、調降遺贈稅稅率等。其中調降綜所稅邊際稅率對稅負分配有不利影響,尤以扣除額中以標準扣除額的提高,對稅負分配的改善效果最大。
三、所得稅制改革方案有關營所稅與綜所稅稅率差距、資本利得課稅及過渡期間稅收增減等問題,仍有待討論。
  財政部說明,在這次聯席會議中,各位委員及諮詢委員對上開研究議題討論相當熱烈,最後經召集人邱副院長表示,非常感謝曾教授的報告及所有與會人員提供許多寶貴意見,請研究人員參酌與會委員及諮詢委員意見,修正相關研究報告。另外,本次賦稅改革目標包括提升國際競爭力、建立亞太金融中心、建構厚實中產階級及輕稅減政等,為達到該等目標,歡迎各位委員及諮詢委員繼續提供意見,俾作為未來研議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