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騎樓如未封閉供公共通行使用可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騎樓及屋頂棚架仍屬房屋稅課徵之範圍,依法仍應課徵房屋稅。但騎樓如供公共通行,屋頂棚架未設有門窗、牆壁且僅供遮陽防雨使用,可免徵房屋稅。
  新竹縣稅捐處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房屋騎樓及搭建之屋頂、車庫等棚架,均屬於房屋稅的課稅範圍,但為減輕納稅人之負擔,依照財政部函釋,房屋騎樓如未封閉供公共通行使用,可免徵房屋稅,但如封閉,無論作住家或營業使用,均屬非作公共使用,即應課徵房屋稅。另外,房屋屋頂搭建之各種棚架,如未設有門窗、牆壁且僅供遮陽防雨使用,所能增加房屋的使用價值相當有限,此類簡陋之棚架可免徵房屋稅,但房屋屋頂棚架如設有門窗、牆壁或供遮陽防雨以外之目的使用者,則仍應課徵房屋稅。
  對房屋稅之課徵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捐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