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玫基颱風損失,可申報扣抵營業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卡玫基颱風襲台,豐沛雨量造成全台各地災情頻傳,為免營業人在遭受風災損失後,還要再增加營業稅的負擔,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特別呼籲營業人,凡符合下列2項條件者,都可向轄區各國稅局稽徵所申請減免營業稅或認定損失: 一、查定課徵稅額之小規模營業人,凡因受風災影響以致無法營業者,可申請扣除未能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來查定營業稅。 二、一般營業人之商品、原物料、在製品、半製品及製成品如有因風災而變質、損壞、毀滅及廢棄者,在報經轄區國稅局稽徵所派員到現場查看屬實後,准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5條規定予以認定。 國稅局並提醒營業人,對於有關稅捐減免之規定或報備方式如有任何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稅局各地稽徵所洽詢。【#746】 新聞稿提供單位: 審查三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陳春琴 聯絡電話:(07)7256600轉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