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擅自加裝座椅使用,小心受罰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警方查獲有部分車輛,以自用小貨車名義領牌,嗣後又加裝座椅使用,以圖規避稅賦。依稅法規定,交通工具如發生改換機件或改設座架情形,應向交通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且依規定補繳稅款,否則一經查獲,視為移用牌照,將依變更後較高稅額處2倍之罰鍰。
  
  該局進一步舉例說明,甲君擁有一輛1600C.C.的客貨兩用車,原僅保留第一排座椅,後方淨空,以自用小貨車的名義申領牌照,每年繳納使用牌照稅2,700元。如果甲君嗣後擅自在後方加裝座椅使用,一經查獲,將依同級小客車稅額7,120元,處2倍之罰鍰計14,240元。
  
  地方稅務局呼籲,小貨車欲加裝座椅使用,應即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千萬不要抱著僥倖的心理,否則一旦查獲遭處高額罰鍰,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