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已開始代收行政執行滯納稅款之欠稅款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統一超商、來來(0K)、全家及萊爾富便利商店自97年6月1日起代收行政執行滯納稅款,應繳金額2萬元以下營業稅及綜合所得稅之欠稅款,皆可持傳繳通知書至便利商店繳納;超過2萬元的行政執行滯納稅款,仍請納稅人攜帶傳繳通知書到行政執行處或稽徵機關開立繳款書後,再到代收稅款處繳納。
  
  該局說明,為提供民眾更方便的繳稅管道,省去民眾到行政執行處、指定銀行、或稽徵機關辦理繳稅的麻煩,由24小時營業的便利商店代收行政執行滯納稅款,免趕3點半。方便、安全又省時!請民眾多加利用。
該局特別提醒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時,應同時列印交易明細表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及其他各聯或傳繳通知書交納稅義務人收執;又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到便利商店繳納行政執行滯納稅款者,須自行負擔每筆手續費6元。民眾對本項繳款方式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