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支票應如何兌領?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張貼日:2008/08/19 回上頁友善列印 郭先生受領汽車使用牌照稅退稅支票一紙,因故忘記持往銀行兌領,且已超過應兌領時限,應如何處理?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退稅人可持支票就近存入其往來金融機構、郵局帳戶中。有效兌領時限均自發票日起一年內,逾期則喪失票據效力,必須再向稽徵機關申請換發支票或改開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