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玫基、鳳凰颱風災損車輛可申請使用牌照稅減免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97年7月份連續二個颱風來襲,造成民眾財產嚴重損失,民眾汽、機車(151cc以上)如有因颱風侵襲而受損之情形,或嚴重泡水而不堪使用者,可自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持證明文件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廢或報停手續,其使用牌照稅可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如對於災害損失之稅捐減免規定或申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利用該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81200,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