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所因腸病毒停業免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納稅義務人詢問電話,其在腸病毒疫情昇高期間致必須暫停營業時可否免徵娛樂稅?關此問題該局表示,包括兒童室內遊戲場所,如因腸病毒疫情暫停營業,需先向稅務局申請,即可免徵停業期間之娛樂稅。營業人因疫情必須暫停娛樂設施或場所之經營,依據現行娛樂稅法規定,業者須在停業之前,向稅務局申辦停業登記,再由稅務局實地訪查確實停業後,其停業期間之娛樂稅即可免徵。稅務局提醒娛樂業者,當疫情解除恢復營業後,應向稅務局申請復業恢復課稅。未辦理復業而自行營業者,將被處以新台幣1萬5仟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