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不堪使用之車輛儘快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以免收到鉅額稅單及罰鍰!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日前有民眾反映,其車子已老舊不堪使用,停放在自家門口之道路上,卻被警察、監理所及稅捐單位聯合稽查小組拍照取締,不僅須補繳93年至97年使用牌照稅共4萬9仟多元外,還被處2倍之罰鍰9萬8仟多元,令其深感痛苦、無力繳納,希望能免予處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當車子已不堪使用時,就應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而在未辦妥手續前,使用牌照稅仍需繳納。至於車子停放於自家門口之道路上,若該道路為供公共通行使用者,則該車輛仍為使用於公共交通路線,應依規定繳納稅捐,無法因車子老舊即可免予補徵或處罰。 稅務局呼籲:為了維護您自身的權益,請車主自行檢視所有的車輛有無欠稅及被註銷牌照,如有欠稅請儘速至該局或監理機關補單繳納;另已逾期驗車遭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者,也請儘快至各地監理機關補辦驗車及重新領牌手續,若有車輛確不使用者則辦理報廢手續,以免遭查獲時必需繳納鉅額之稅款及處以罰鍰,就平白的損失一筆不少的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