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第2批直撥退稅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6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存款帳戶劃撥退稅」者,第二批將於97年9月12日撥入帳戶。
該局指出,外僑綜合所得稅退稅有2種方式,一種是開立國庫支票退稅,另一種是存款帳戶劃撥退稅。為簡化及方便外僑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之手續,已積極輔導採用「存款帳戶劃撥退稅」方式,納稅義務人如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退稅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撥入指定之帳戶;若未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或填寫之帳戶無法撥入指定帳戶者,將另行開立退稅支票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第一批存款帳戶採劃撥退稅者,已於97年8月1日撥入帳戶,而因故無法撥入帳戶者, 已另行開立退稅支票且亦已寄發退稅通知單通知納稅義務人前來領取。
該局呼籲,近來假借退稅名義詐財案件層出不窮,連外國人也時常接獲此類電話。因此接獲不明人士電話通知退稅時,應謹慎判斷,若非前述之退稅方式,請向戶籍所在地之分局或稽徵所查證(居留在臺北市之外籍人士請向該局服務科外僑股查證),不要盲目聽從電話指示至提款機操作辦理退稅,而陷入歹徒之圈套。
(聯絡人:服務科林股長;電話23113711 分機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