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醫療院所如有休診,應先向稽徵所報備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近年來國人休閒旅遊及進修風氣正盛,私立醫療院所如有因而休診,宜於休診前先向國稅局所屬轄稽徵所報備,以免事後要求扣除休診期間執業收入時,造成徵納雙方之爭議。 國稅局指出,該局在核定醫療院所執行業務收入時發現,常有執業醫師因事或出國休診未報備,於事後去函或持出國護照等證明至該局補辦休診報備,要求扣除其休診期間執業收入,惟醫師雖有出國或其他證明,但於休診期間究竟有無聘僱其他醫師代診,因事過境遷,查證困難,致時有發生認定上之爭議。 該局特別提醒,各私立醫療院所,為維護自身權益,不論出國、進修、探親、休閒旅遊或其他原因而暫時休診,請於休診前向國稅局所屬轄稽徵所報備。【#807】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黃淑惠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