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近來查獲公司行號利用二聯式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進銷不易勾稽的特性,在每期申報營業稅時,故意短、漏報已開立發票之銷售額,企圖逃漏營業稅。 該局指出:為有效防堵公司行號以多報少的不法逃漏稅行為,已針對未據實申報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銷售額之營業人,研議運用電腦勾稽機制,並經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規劃程式完成,目前該局正執行相關作業,並挑出涉嫌短漏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全面展開查核作業。 該局表示:為鼓勵營業人誠實納稅,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對有短漏報稅捐,在經人檢舉或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捐者,僅予加計利息,其有關漏報、短報之處罰,則一律免除。 該局秉持愛心辦稅精神,特籲請營業人注意!如有短、漏報已開立發票之銷售額,請儘速自動補報繳稅款,否則,如經查獲違章情事,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論處,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1倍至10倍罰鍰,故提醒營業人,切勿因此受罰。【#765】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三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陳春琴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