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註銷牌照稅的老舊車輛勿任意停放,已免被處以高額罰緩。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最近接獲一位民眾電話抱怨,表示其車輛早已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因老舊不堪使用,停放巷口等待報廢,卻被稅務局處以罰緩。關此問題該分局指出,車輛老舊不堪使用,應依法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千萬別以為車輛經逕行註銷牌照後,已未課徵使用牌照稅,只要不要將車輛開上路,即無違法,而任意停放路旁,因為車輛停放路旁也是使用的樣態之一,一旦被查獲仍會被認定使用公共道路之事實,而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處以罰緩並追補本稅。所以該分局再次提醒車輛所有人,車輛有老舊不堪使用之情形,應將號牌繳回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可別隨意棄置路旁,否則被查獲處以高?罰緩並追補本稅時,可就後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