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特別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的申請期限為9月22日,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把握申請期限,只要在期限前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者整年度都可以特別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超過期限申請就只能自明年起適用。
稅務局指出:地價稅特別稅率或減免與民眾息息相關部份就是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土地供公共使用,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為千分之2,相較一般用地稅率從千分之10起算,所繳的地價稅便宜許多。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除無出租或營業的情形外,還需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設立戶籍,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以一處為限。另外,土地無償供公眾使用且不屬於建築房屋應保留之空地,可向稅捐單位申請免徵地價稅。民眾對地價稅有任何疑問可向稅務局或埔里、竹山兩分局洽詢,稅務局查詢服務專線:南投總局:0800-496969、埔里分局:0800-493457、竹山分局:0800-4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