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 房屋出租後會否增加房屋稅?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稅之課徵係依房屋評定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的稅率,現行基隆市房屋稅徵收率:一、住家用房屋按其現值課徵1.2%。二、非住家用房屋,如為營業用者按其現值課徵3%,私立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房屋按其現值課徵2%。所以,房屋出租予他人,如仍作住家使用者,則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出租供營業用者,則必須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故房屋出租後,房屋稅之增加與否,需視出租後房屋的實際使用情形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