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會計年度採曆年制之營利事業,97年度所得稅暫繳申報自9月1日起展開至9月30日截止。 該局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僅1個月,並且無申請延期申報之規定。如逾期補報,應自10月1日起至補報繳納暫繳稅額之日止按暫繳稅額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如逾10月31日仍未依規定辦理暫繳申報,除了當年度1至6月份無營業額者外,該局將就營利事業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2分之 1為暫繳稅額,並加計1個月利息,核定通知營利事業繳納。 該局同時強調,目前網路申報及繳稅,因申報方式簡單,只要幾分鐘即可一次搞定,可說是方便安全又快速。且申報期間又可隨時上網更正。該局呼籲營利事業儘速辦理申報,以免集中於最後時刻申報,造成網路塞車之情形。【#827】 新聞稿提供單位:資訊科 職稱:股長 姓名:盧錦緡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