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社會福利補助金而需申請全戶財產資料時,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申請中低收入補助或老人生活津貼等各項社會福利補助金,須備妥全國財產總歸戶查詢清單,以供審查。申請人可至地方稅務局或二分局之多功能櫃台申請財產資料時,應檢附身分證正本、印章。如申請全戶財產資料,另檢附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戶籍內如有滿20歲已成年者應檢附該成年人之身分證正本(或具結與正本相符之身分證影本)、印章並書立授權書,可由同戶之一人代表申請。如代理申請時,代理人亦應檢附身分證正本、印章及授權書。民眾申請財產資料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洽詢。 總局:(0800)726969 岡山分局:(0800)005506 旗山分局:(0800)76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