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委託郵局或合法快遞業者運送外銷貨物始得適用零稅率退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財政部規定,營業人非經海關出口外銷貨物申請適用零稅率者,應取得郵局或依貨物通關辦法向海關登記之快遞業者或整合型航空貨運業者所出具之執據作為證明文件,始得適用零稅率退稅。
南區國稅局指出,甲公司以未依法核准設立從事國際間快遞業務之營業人所出具之快遞執據,申報外銷貨物適用零稅率退稅,經國稅局查獲,除追繳營業稅外並處2倍罰鍰。甲公司主張其有外銷貨物之事實,且已依規定取得從事國際間快遞業者所出具之執據,應准其適用零稅率退稅等由,提起行政救濟,惟遭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行政法院判決理由指出,財政部規定,申報零稅率退稅,須以依法核准設立從事國際間快遞之營業人所出具之國際包裹執據為憑證,因依法核准設立從事國際間快遞之營業人均有一定之規模及程序,國家並得隨時予以監督,是該快遞業者所出具之國際包裹執據較具有公信力,倘若任意以未依法核准設立之快遞業者所出具之國際包裹執據為憑,不但易生稅務上之漏洞(以假憑證來申報零稅率),國家對於未依法核准設立之快遞業者亦難以掌控,如此所負擔之社會成本過大,並對其他依法取得合法憑證,申報零稅率之營業人而言,未盡公平。甲公司外銷貨物至大陸,未能提供相關正式之出口證明文件,卻取具「OO國際快遞」執據,作為申報營業稅適用零稅率之證明文件,然查該OO國際快遞未在我國境內辦理公司登記及營利事業登記,亦非屬依法核准設立,從事國際間快遞業務之營業人,國稅局對其補徵營業稅,自屬合法;又甲公司從事外銷貨物,卻未能知悉相關法令而依法誠實申報,國稅局按所漏稅額處以罰鍰,並無違誤。
國稅局呼籲營業人,如有以未依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向海關登記之快遞業者及整合型航空貨運業者掣發之執據,申報非經海關出口適用零稅率者,應儘速自動補報補繳營業稅,以免被查獲遭受處罰。
如有疑問請洽:
法務一科李審核員,聯絡電話: 06-2298091 彙總編號:9709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