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 收到使用牌照稅催繳繳款書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0年及以前年度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的民眾請注意,基隆市稅務局委託基隆監理站以雙掛號方式寄發催繳繳款書,請民眾在限期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收到使用牌照稅催繳稅單的民眾,可就近在便利商店繳納,且只要在100年9月2日午夜12時以前繳納,就不會被加徵滯納金。自9月3日起,不但不能在便利商店繳納,到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繳納,還要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提醒納稅人,如果欠稅未繳,車子又繼續行駛或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補稅外,還要處以1倍罰鍰。超過限繳期限30天還沒有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