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繳稅方式多元化 請民眾多加利用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定期開徵稅目,於開徵期限內可利用的繳稅方式,除了現金繳稅外,還包括下列:
一、 金融機構長期約定轉帳納稅
二、 自動櫃員機轉帳
三、 網際網路繳稅
四、 信用卡繳稅
五、 便利商店代收繳稅
六、 電話語音轉帳繳稅
七、 晶片金融卡繳稅
以上7種方式,讓您輕鬆繳稅一點也不麻煩,可適用範圍為每年4月1日起開徵的使用牌照稅、5月1日起開徵的房屋稅及11月1日起開徵的地價稅。但是民眾須注意的是使用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每筆稅款需支付6元手續費;電話語音或晶片金融卡網路轉帳繳稅需支付10元手續費、信用卡手續費則視發卡銀行規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