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10月1日開徵, 9月26日起可提前到便利商店繳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97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即將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截止。繳款書已於9月下旬陸續寄出,凡車籍在本縣轄區應課徵使用牌照稅之車輛而尚未收到繳款書者,請於繳納期間內,就近向地方稅務局消費稅科及岡山、旗山分局或監理單位申請補發,如期繳納。 該局同時表示:繳納金額在2萬元以下之案件,納稅人如果需要提前繳清稅款者,可於稅款開徵前5天,亦即自97年9月26日起持繳款書直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稅款,惟須自行負擔6元手續費,且要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便利商店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納稅義務人如有疑問請利用以下電話查詢:總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岡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5506、旗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761002或7410141轉266、267、276、277、278分機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