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使用網路申報營業稅,既快速、便利又安全,因疏忽登錄錯誤而漏稅,亦可減免處罰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表示:一般營業人以每二月為一期,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申報營業稅,全年度需辦理6次或12次之申報,此頻繁複雜的工作,營業人只要利用網路申報營業稅,即可享有快速、便利又安全之服務。 本局說明:為順應電子化潮流,響應節能減碳,政府積極推動網際網路申報營業稅,營業人可透過營業稅網路申報程式審核申報資料,避免錯誤之發生,提高資料正確性,網路申報繳稅系統於申報期間內提供24小時無休的服務,營業人得隨時登錄、更正及上傳,免除交通往返及排隊等候的辛苦,若因疏忽登錄錯誤而造成進項稅額多報或銷項稅額少報,符合減免處罰規定者,並可減輕或免予處罰。 本局進一步說明,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5條第2項第1款規定,使用網際網路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因一時疏忽登錄錯誤,致造成其多報之進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進項稅額之比率及少報之銷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銷項稅額之比率,均在5﹪以下者,免予處罰。另第2款規定因登錄錯誤,其多報之進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進項稅額之比率及少報之銷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銷項稅額之比率,均在7%以下,除符合前款規定者外,按所漏稅額處0.5倍之罰鍰。惟營業人1年內有相同違章事實達3次以上者、故意違反稅法規定者、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不適用上開減免處罰標準。 本局呼籲,網路申報營業稅不僅可簡化作業流程,亦可免除臨櫃申報舟車往返之不便,且可避免或減輕因一時疏忽登錄錯誤而遭受之處罰,對徵納雙方均屬有利;尚未使用網路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申請簡化認證,下載營業稅軟體及BDE資料庫引擎,利用網際網路申報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