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賀北市2家商家開出7-8月份統一發票特獎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營利事業於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時應主動開立統一發票,民眾購物時也別忘了索取統一發票,除了每2個月可以對獎,同時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政府稅收。
該局指出,97年7-8月份統一發票於9月25日開獎,轄內2家商家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湖分公司(大潤發二館)及統一超商台北市第602分公司(松山區延壽街323號1樓)開立中特獎發票,購買民眾分別只買了2020元的烏龍茶、報紙乙份,就中了特獎200萬元!所屬內湖稽徵所及松山分局於本期中獎發票開始領獎當日(97年10月6日),派員至其營業場所放鞭炮及張貼海報以表祝賀之意,並藉由祝賀活動的宣傳方式,以提醒民眾購物索取發票,並記得兌獎。
該局呼籲民眾,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除了有中獎機會外,也可協助政府防杜逃漏稅,控制稅源,增加稅收,消費大眾及政府雙方都互蒙其利。
(聯絡人:內湖稽徵所葉股長;電話27928671分機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