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面臨遭污染乳製品食品退貨之處理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表示,由於「自大陸進口遭污染乳製品食品安全事件」影響,社會人心惶惶,人人自危,所以營業人如因該事件影響,導致廠商、消費者退貨或銷售額下滑等情事,可檢具相關資料向營業所在地所屬稽徵機關辦理相關租稅申報或減免事宜。
該局表示,營業人如發生銷貨退回而退還買受人之營業稅款,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及相關函釋規定,可於發生銷貨退回之當期或次期,提出申報扣減銷項稅額;另如有製造商或進口商直接接受最終消費者以產品實物退貨,因消費者並非直接向其購買貨物,如無法依上開規定辦理者,可填具以買受人名稱、地址、聯絡電話、退貨品名及數量等資料之清單,按製造商原銷貨價格辦理扣減銷項稅額。
至於小規模營業人如因該事件影響,而導致銷售額下滑,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45條及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可向稽徵機關申請重新查定銷售額而得以減免其當季之營業稅額。
該局呼籲營業人因「乳製品污染」而銷售額下滑或面臨廠商或消費者要求退貨,可依上揭方式辦理租稅申報或減免事宜,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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