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創服務、稅收並重新局勢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苗栗縣稅捐稽徵處」因配合地方制度法修正,已正式修改組織規程,新的機關全銜為「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該局並於97年10月9日9時30分正式掛牌,日後民眾請至該局洽辦地方稅事宜。
稅務局張局長表示,隨著機關名稱的改變,對於稅捐單位應有的角色,亦應給予重新詮釋和定位。過去「稅捐稽徵」處的角色定位以稅收為重;服務為輔,現在「稅務」局新的定位則服務、稅收並重。
張局長指出,隨著稅務局時代的來臨,「加強稽徵」的觀念,已轉化為「合理稽徵」。該局本著這樣的理念提供服務,該收的稅才收,不該收的稅不收;該退的稅一定要退。張局長同時要求所屬同仁,對待納稅人不僅要有同理心,更要拿出以客為尊的服務精神,主動輔導納稅人節稅,以提供溫馨的加值服務,來獲得納稅人的尊重。
可以向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洽辦的地方稅包括房屋稅、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等8個稅目和工程受益費。另外還有營建剩餘土石方、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等2種特別稅的相關業務亦由該局承辦。更多的相關資訊請上該局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mlftax.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