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 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符合規定也可以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喔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張貼日:2011/09/01 回上頁友善列印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外籍人士取得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居留證,不論是否領有汽車駕駛執照,如其居留證地址、車籍地址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地址相同,且與身心障礙者有親屬關係時,其所有車輛專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亦得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戶以一輛為限,以落實推廣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納稅義務人對使用牌照稅如尚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0800-306969或24331888轉701-70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