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映,並質疑本人在未收到稅單之情況下,為何就被移送執行。
稅務局說明,稅單之送達,除了可送交本人外,也可以交給納稅義務人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以為送達,收到稅單的人如為上述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不論該人員是否將稅單交付本人,均自稅單交付時即發生送達效力。另納稅義務人如有代理人、代表人、經理人或管理人等,也可以向該等人員送達;如果納稅義務人正在服役中,稅單也可以送交其父母、配偶或委託服役單位代送。該局同時指出,稅單如果無法送交本人及上述相關人員時,還能採用寄存送達的方式,將稅單寄存於送達地的郵政機關;如納稅義務人的送達處所不明,亦可辦理公示送達,自?登新聞紙之日起,滿20日即生送達效力。
97年期房屋稅尚有部分納稅義務人未繳納稅款,該局呼籲請儘速繳納,以免被移送執行,如尚有相關稅務問題,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