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目前閒置不用是否可免繳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內埔有一位民眾來電詢問其房屋目前閒置不用,是否可免繳房屋稅,該分局表示,空置不使用之房屋,應按使用執照用途課稅。例如某乙於某地購置新建二層透天房屋一棟,依使用執照用途一樓為店舖,二樓為住宅,因購買後空置不用,依上開規定,一樓得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二樓按住家用稅率分別課徵房屋稅。基於節稅考量,如果你現在房屋現已供住家使用,惟房屋稅仍依據使用執照所訂用途課稅,亦即非依住家用稅率課徵者,請及早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才可節省稅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