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日前經總統公布並生效之稅捐稽徵法第24條大幅提高限制出境門檻,北區國稅局轄區內有8,000多件原本遭限制出境的欠稅案件,可解除出境限制。
該局進一步說明,原本依「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實施辦法」規定,個人欠稅達50萬元及營利事業欠稅達 100萬元者應予限制出境,不過,新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4條提高門檻為個人欠稅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200萬元以上才會被限制出境,且限制出境期間已達5年者,應解除出境限制,因此,修正條文在今年 8月15日生效後,該局轄區內的限制出境案件,估計約有8,000多件可獲解除。該局目前已主動清查報請財政部辦理解限,被限制人沒有必要另外花錢委任專業人士代為申請,又被限制人若急欲出國者,可先向該局洽詢是否已辦理解限,或逕向該局申請解限,將個案優先處理,並於出國前完成解限。
不過,北區國稅局也呼籲,雖然稅捐稽徵法第24條大幅放寬限制出境條件,但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仍應儘速繳納,否則欠稅金額加徵滯納金及利息後達修正後標準者,仍將被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