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於10月開徵,請車主依限繳納,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97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於10月份開徵,繳納期間為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開徵期間如未接獲稅單或遺失稅單者,可向屏東縣政府稅務局總局暨潮州、東港、恆春三分局或屏東監理站(恆春分站)申請補發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納稅義務人除以現金到公庫繳納稅款外,亦可在開徵期間到統一、全家、來來OK、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繳稅,或利用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及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民眾利用便利商店繳稅,每筆金額以2萬元為限並應自行負擔手續費6元,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88900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