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同時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可視為「一次」出售,享受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張君詢問其於屏東縣及高雄縣各有一筆自用住宅用地要同時出售,可否一起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該分局提出說明,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同時出售,如果面積合計不超過都市土地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七公畝,可視為「一次」出售,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至於「同時出售」,除了訂約日期應該相同外,向稅捐機關申報移轉現值的日期也要相同。該分局特別提醒民眾,善用適當時機移轉土地,即可輕鬆達到節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