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沒號碼」-南區國稅局查證中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據日前報載鳳山市黃姓市民意外發現在麥當勞高縣鳥松分店消費的一張五、六月份發票沒有號碼,而無法對獎。經業者向南區國稅局提出說明表示,該高雄鳥松分公司於97年4月20日銷售一筆新台幣壹百元產品予消費者,恰好因該卷收銀機之發票已用至最後一張,而服務人員未發現仍繼續使用,造成該筆交易資料誤植於無號碼之統一發票,並交予顧客。
業者並強調說,該公司已逐一核對當日該收銀機所開立之銷售額,與當期申報之銷售額相符,並未漏報繳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收銀機統一發票有二種,一為財政部印刷廠統一印製,依財政部核定價格售予營業人使用,另一為營業人向稽徵機關申請核准自行印製及配號,供銷售貨物時使用,本次發票無號碼該事件係屬營業人自行申請印製之收銀機統一發票,針對業者之說明,該局已派人進行查證瞭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