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颱風侵襲受災納稅人可申報稅捐減免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強烈颱風薔蜜侵襲,鄺縣長、彭德成副縣長、縣府吳有進秘書長及中心編組成立應變措施,做好各項的防災救災工作,因應可能發生之緊急災害應變處置,將傷害減至最低。颱風過後部分地區民眾遭受嚴重之災害損失,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如有災害損失可向該局申請稅捐減免。受災納稅人申報稅捐減免事宜屬地方稅相關事項包括:
一、使用牌照稅減免方面:
汽、機車(151cc以上)因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二、房屋稅減免方面:
(一)如房屋毀損面積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房屋稅全免。
(二)如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其房屋稅減半徵收。
(三)受災民眾應在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請減免。
三、地價稅減免方面:
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請減免。
四、娛樂稅減免方面:
依娛樂稅法規定查定課徵者,受災害影響,暫時無法營業,可申請准予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計算查定娛樂稅。如有災害損失,受災納稅人於災害發生後一個月內填具申請書,向該局申請減免。
民眾對災害損失有關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減免規定或報備方式有不盡明瞭的地方,請撥臺東縣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洽詢。至於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請向所轄國稅局提出減免申請。